衛署要求醫院、藥局加強通報

衛生署近期發函醫療機構、藥局,加強要求使用含RamosetronˋNilotinib、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與Carba-mazepine四種藥物,出現嚴重不良反應須通報,違者處新台幣三萬到十五萬罰鍰。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組科長戴雪詠昨日指出,考量含RamosetronˋNilo-tinib成分與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,使用後需監測肝、腎功能,而用於治療癲癇等的Carbamazepine藥物,則有造成全身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問題,衛生署七月發文要求醫療機構、藥局、藥商需加強通報,也將根據後續半年臨床的不良反應通報,再評估未來的用藥指引。

藥師柯明道昨則指出,因前述四種成分中,就有兩種成分會引起史蒂芬強森症候群,即造成全身潰爛等較嚴重皮膚過敏反應,包括Carbamazepine、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,且前述兩類藥物,在臨床上很常用到,恐是衛生署近日發函要求需加強通報的因素。
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813/128/2b05d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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