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裁定效力不及於廠商」 政院大動作留中科

行政院昨天大陣仗召開記者會,政務委員高思博、法務部次長吳陳鐶、國科會主委李羅權、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等有備而來,援引多項法令,強調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效力,不及於廠商。

吳陳鐶說,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的結果只有兩種,一種是維持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,一種是駁回行政機關的抗告,「但即使最後結果是維持原裁定,裁定效力一樣不及於廠商」。

吳陳鐶指出,案件的聲請人是民眾,相對人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,參加人為中科管理局,法院裁定效力應不及於廠商,而民事訴訟法假處分的效力範圍,實務見解也認為效力應不及於裁定以外的第三人。

高等行政法院以新聞稿指出「停止實施開發行為」包含「停止營運」,高思博強調,法官的判決就是以主文表示,主文才有拘束力,法官在法庭之外的新聞稿,沒有拘束力。

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說,目前已通知所有公共工程承包商停工,停工範圍包括汙水處理廠與橋樑,並暫停接新廠商申請進駐。

「友達犯了什麼錯?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到中科園區與高階主管座談表示,相信吳敦義院長一定有智慧解決。

友達董事長李焜耀昨天出席經建會「全球招商規畫推動委員會」會後指出,中科停案已成「國際事件」,友達之下還有一百廿家國際供應商,「大家會擔心政府承諾的執照,會半途被法院撤銷」,未來問題更無法預測。

但他認為,政府這次解決問題的效率很高,讓友達和國外供應廠商「鬆了一口氣」。



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813/2/2b0y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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